(一)施用有机肥的原则
为了尽可能发挥有机肥的优点,避免其不良影响,应注意:
(1)施用有机肥后,氧气下垂曲线的临界点的溶氧量应在所养鱼种容许的溶氧底线以上。
(2)最好在第一次氧气下垂曲线转化点之后,才第二次使用有机肥。
(二)施用有机肥应注意的问题。
1.有机负荷高的水体,应以养殖耐缺氧、对病毒抵抗力强、食物链短的鱼种为主。
2.若所养鱼种一定,因而临界点也已经被限定时,要在现有养殖体制下,增加有机负荷而不产生危害,可考虑以下办法:
(1)人工强力增氧,提高水体自净能力。例如,使用增氧机械或制剂,实行流水养殖等。
(2)实行预处理,使第一阶段分解过程在鱼池外完成,例如,有机肥或污水,先经过沉淀、曝气、氧化塘等处理或沤制发酵、降解后,再放进鱼池。
(3)少量多次。要注意的是,尽管有机物可以直接、间接地充当水中动物的饵料,不过作为营养物质来说,只是间接的,它们的有效化要以消耗溶氧为代价。即使水中有机物较多,其矿化再生补给速度有限,水中营养元素有效形式的实际浓度仍然很低,供不应求,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,应将有机肥与无机肥配合使用。